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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共享工程
文化共享工程

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室管理制度

来源: 【修水县图书馆】 点击数:2440 发表时间:2013-03-19

一、信息室要定期整理卫生,做到干净整洁。使用人员应注意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不得乱扔果皮纸屑,不在活动室内抽烟。

二、室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吵闹、走动。

三、爱护室内公物,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不得损坏电脑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双倍价进行赔偿。

四、在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严禁登录色情、非法、不健康的网站。注意防火、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严禁非管理人员使用服务器。

六、用机完毕,应按规程关闭机器,管理人员摆好椅子,关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修水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管理制度

1、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安全可靠运行;

2、基层服务点网络设备、无线接收设备、服务器等设施由专职人员进行管理,未经授权,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对相关设施进行操作;

3、按时下载安装软件补丁、升级病毒库;定期对数据进行备份,并建立完善的维护工作日志;

4、定期检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供电、空调、照明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

5、严格开、关机及日常操作规程,接收主机不得运行与党员远程教育及共享工程无关的程序,禁止拷贝来源不明的光盘、软盘、U盘文件。

6、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清洁保养,落实好设备的防尘、防水、防火、防盗工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7、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8、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职责

1、贯彻和落实文化共享工程国家中心、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文化共享工程管理中心、市县文化局、文化共享工程市县级支中心关于“江西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各项指示、规划等;

2、负责通过通信卫星、互联网等渠道接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种信息资源,并对这些资源妥善进行保存、整序和分类管理。

3、利用接收的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对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做好服务计划,建立资源收看利用制度,注重宣传,服务次数每周不少于2次;

4、负责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软硬件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掌握各模块参数设置、日常操作和简单故障的排除;

5、及时向上级提供本服务点文化共享工程的工作、活动情况的信息汇报;

6、完成上级共享工程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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