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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共享工程
文化共享工程

关于要求列入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县的请示

来源: 【修水县图书馆】 点击数:6081 发表时间:2013-03-19

修府文[2008]   号

关于要求列入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县的请示

江西省文化厅: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基层广大群众的欢迎。

修水县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人口 80万,面积4504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近年来,我县重视文化事业,加大投入,健全文化网络,配备人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社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在促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此,我们请求省文化厅把我县列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县,我县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关于“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精神,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乡镇、村基层服务点,在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县将按照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落实场地、设施、人员和运行经费,确保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我县健康有序实施。

修水县人民政府

2008年8月22日

主题词:文化         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请示

抄送:  九江市文化局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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