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图书馆系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我馆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为共同创建社会文明活动园地而努力。
一、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端庄。外着内衣、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
二、凡到本馆借阅书刊者,均需办理借阅证件。证件分少儿借阅证、外借证、阅览证,使用范围各有规定,读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办理。办理外借证时须交纳押金。
三、维护公共场所安全,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馆内严禁烟火,如吸烟须在指定地点。
四、请勿怀抱幼儿入馆区。儿童须在成年人带领下方可进馆。
五、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在馆内大声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
六、请勿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请勿攀摘树木、践踏花草等。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七、爱护图书馆文献资源、工作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和现金。
八、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九、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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