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府文[2008] 号
关于要求列入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县的请示
江西省文化厅: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基层广大群众的欢迎。
修水县地处湘、鄂、赣三省交界,人口 80万,面积4504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近年来,我县重视文化事业,加大投入,健全文化网络,配备技术人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社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在促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此,我们请求省文化厅把我县列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县,我县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关于“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精神,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乡镇、村基层服务点,在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县将按照工程建设的规范要求,落实场地、设施、人员和运行经费,确保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我县健康有序实施。
修水县人民政府
2008年8月22日
主题词:文化 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请示
抄送: 九江市文化局
修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2日印发
上一篇:修水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及村级服务点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下一篇:印发《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