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做好国家珍贵古籍数字化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图书馆于2015年8月27至29日对我馆的国家珍贵古籍《百家类纂》进行了全面的数字化保护工作。
此次数字化保护工作,由省馆何振作副馆长带队,与江美数码印刷制版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一行五人,在图书馆连续工作2天,全面完成了《百家类纂》拍摄扫描、数据采集工作,共计四十卷,三十八册,2090页。古籍数字化,珍贵古籍就会通过复制转存,可相对真实、保存古籍原貌,其内容理论上可以无限期保存。
2015年9月1日
上一篇:无 下一篇: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古籍普查登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