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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保护
古籍保护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古籍普查登记的通知

来源: 【修水县图书馆】 点击数:2826 发表时间:2013-03-19

古籍作为文化传播重要的载体,记录着中华先民的情感、思想、言行以及生产生活情况,更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和文物价值。保护、利用好图书典籍,弘扬中华民族的国粹精神,是实现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我县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拥有一定数量的珍贵古籍。但至今没有进行过全县古籍普查,现存古籍家底不清,散落民间的古籍还是个未知数,民间古籍没有得到妥善保护。为抢救、保护我县珍贵古籍,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根据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县文化局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对古籍进行清点和整理,依据标准定级,实现古籍分级管理。希望全县古籍拥有者前来进行登记,以加强古籍的保护、修复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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