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古籍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图书馆将积极配合,开展馆藏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建立馆藏古籍台帐,现按要求制订古籍普查计划:
一、按要求加快推进我馆的普查登记工作:
1、编纂古籍普查登记目录的流程与目的
我县图书馆古籍普查登记目录完成之后,由省古籍保护中心负责组织编纂出版。在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基本完成的前提下,由省中心编纂出版我省古籍分类联合目录《中华古籍总目》(江西卷)。由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负责汇编出版《中华古籍总目》统编卷。
2、古籍普查登记的中心任务
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的中心任务是通过每部古籍的身份证——“古籍普查登记编号”和相关信息,建立国家古籍登记制度,加强各级政府对古籍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利用“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平台”建立全国古籍普查基本数据库。在古籍普查登记基础上,由省古籍保护中心组织本省各古籍收藏单位编纂出版馆藏古籍,形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目录》。
3、普查登记范围
古籍普查登记工作范围为我县各收藏机构或个人所藏,产生于1912年以前,具有文物价值、学术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文献典籍,包括汉文古籍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以及甲骨、简帛、碑帖拓本、古地图等文献。其中部分文献的收录年限可适当延伸。
4、普查登记内容
遵循简明扼要、客观著录原则。按照《全国古籍普查登记手册》要求,进一步减少登记内容:将古籍登记的13个项目分为必填6项(包括索书号、题名卷数、著者(含著作方式)、存缺卷数、版本、册数)和选填7项(包括分类号、批校题跋、版式、装帧形式、丛书子目、书影、破损情况)。
5、普查登记方法
我馆将通过互联网登录省古籍保护中心服务器上的“全国古籍普查平台”,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全国古籍普查平台”将为每一部古籍自动生成标识号——“古籍普查登记编号”。可直接在江西古籍保护网(www.jxsgj.com)下载登记表格,通过江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申请“古籍普查登记编号”号段,填写基本信息后将电子和纸本表格报送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古籍保护中心负责对本地区古籍普查登记数据进行汇总并审核,提交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二、成立普查登记工作小组:
我馆将成立普查登记工作小组,由副馆长沈俊华牵头负责,副组长:冷烃 成员:何璜、洪琳。普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提交普查数据,并对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检查。
三、普查工作进度要求我馆计划在2013年内完成全部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馆一千多册善本古籍及其他古籍3千册至少六个基本项目登记工作并上报,其他藏馆古籍在2013年底之前全部完成登记工作并上报。按要求在“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平台”中进行普查登记,将平台中数据提交省古籍保护中心,并由平台导出电子表格及打印纸本表格,签字后报送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古籍保护中心核查整理后上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2012年9月16日